隨著巴爾的摩大橋坍塌事件余波的持續發酵,集裝箱船“DALI”貨輪的船東宣布“共同海損”的可能性越來越大……
據悉,DALI輪的船東Grace Ocean和運營商Synergy的代理律師已向馬里蘭州地方法院提交了請愿書,聲稱對這起事故不負有責任,并表示如果船東和運營商仍應承擔責任,賠償金額也應受到限制。
“船東方表示,如果法院裁定船東和/或協同公司負有責任,這種責任僅限于船舶的價值和與航程有關的待處理運費。”
Grace Ocean和Synergy希望賠償上限為4367萬美元,這是根據對DALI輪的4250萬美元估值和117萬美元未付運費計算得出的。
盡管該船的船東和運營商正在努力設定潛在責任的上限,但他們強調,事故不應歸咎于該船——“傷亡并非由于請愿人、船只或請愿人可能對其行為負責的任何個人或實體的任何過錯、疏忽導致的。”
對此,保險索賠公司“WK Webster”指出:“根據初次報告所述,此事件極有可能引發共同海損的申報。經過進一步的審查與評估,鑒于所需支付的成本過于龐大,我們現認為宣布共同海損的可能性更大。”
上周二,運力高達9000TEU的“DALI”號集裝箱船不幸撞塌了著名的“弗朗西斯·斯科特·基”大橋,導致進入港口的航道被迫關閉,船舶和貨物均遭受了嚴重損壞。
路透社報道稱,DBRS晨星全球保險評級常務董事馬科斯·阿爾瓦雷斯(Marcos Alvarez)表示這起事故“保險賠償可能總計在20億至40億美元之間。”
海事索賠顧問機構WK Webster表示:“經過進一步審查,現在宣布共同海損的可能性更大。”
共同海損是海事領域的一項基本原則,即在海上航行過程中,所有相關方應共同分擔因遭遇共同危險事故而造成的損失。托運人支付的份額與貨物的份額有關,船東、管理人和承租人也將承擔部分責任。
保險提供商Breeze的首席保險官Patrizia Kern稱,這是保險中最復雜的程序之一。在面臨此類情況時,保險公司需精確計算船上所有貨物的價值,以便合理確定每個托運人應支付的金額。
“最大的問題是確定貨物價值,因為我們無法知曉每個集裝箱內裝載的具體貨物種類。”她補充說,從歷史數據來看,這個過程通常需要四到五年的時間。
保險索賠公司“WK Webster”認為,此次可能宣布共同海損的原因在于災難的規模之大。
該公司表示:“鑒于將船只從當前位置救出并帶至安全地點所需的巨額費用,現在宣布共同海損的可能性已大大增加。”
“船上的所有貨物都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嚴重延誤,而且岸上等待裝運的集裝箱也將受到延誤,因為入境船只現在無法到達港口,因此貨物可能需要在裝運前轉移到其他港口。在這種情況下,任何對溫度或時間敏感的貨物都可能導致損失。”
盡管近年來發生了幾起引人注目的海損事故,但在航運業中,宣布共同海損的事故仍然很少見,許多托運人對此一無所知,更不用說投保了。
Kern指出:“每次宣布共同海損時,都會暴露出有多少人并未購買相關保險。船上的大量貨物都未得到保障,因為這些托運人誤以為貨運代理或航運公司會為他們承擔保險責任。”
雖然貨運代理或承運人在其標準貿易條件(STC)下可能對貨物會有一些承保范圍,但這些僅覆蓋每公斤貨物的運輸費用,而非貨物的實際價值,這些貨主將為此付出巨額賠償代價。
事實上,保險索賠公司“WK Webster”已向其客戶發出警示:“在事故得以解決,船舶被安全拖離當前位置之前,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。之后,對船舶和貨物的詳細檢查也勢在必行。”
此外,共同海損費用還可能用于支付橋梁重建及相關費用,這無疑加劇了整體的經濟負擔。Kern總結道:“這樣的索賠無疑是多重不幸情況的疊加,最終必然有人需要為此承擔沉重的代價。”(來源:外市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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